各市协(学)会、各工委、中心:
陕西诗人胡少杰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了“感动社会诗人”荣誉称号 。近日,中华诗词学会会同陕西省榆林市诗词协会及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了“感动社会诗人”胡少杰诗词人生座谈会,中华诗词学会有关领导出席,并相继发表了评论胡少杰诗词作品的文章,在诗词界引起较大反响。根据中华诗词学会提出的中华诗词界要广泛宣传胡少杰、
学习胡少杰的相关要求,河北省诗词协会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向“感动社会诗人”胡少杰同志学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学习其“真诗者”的创作精神
1. 坚守诗歌本真之美,以“诗味”为创作准绳,拒绝草率对付之作;
2. 秉持“为情而造文”的创作态度,坚持有感而发的艺术自觉;
3. 扎根生活沃土,从个人生命体验中提炼诗意,实践“文章合为时而著”的创作理念;
4.学习其身残志坚,面对病痛折磨仍然坚持在诗词创作的道路上砥砺前行的人生态度。
(二)学习其“大境界”的艺术品格
1. 把握“哀而不伤”的抒情尺度,在愁绪中保持精神高度;
2. 熔铸家国情怀,在个人抒怀中彰显时代担当;
3. 践行“诗以言志”传统,将理想信念融入艺术创作。
(三)学习其"诗化人生"的生命智慧
1. 领悟诗词对精神世界的滋养作用,构建诗意栖居的生活方式;
2. 发扬以文化人的精神力量,在病痛困厄中保持昂扬斗志;
3. 践行知恩感恩的中华美德,用创作回馈社会人文关怀。
二、工作要求
(一)深入领会学习意义
胡少杰同志用生命诠释了诗与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其创作实践为新时代诗词发展提供了鲜活范例。各单位要提高学习认识,明确学习目的,将学习胡少杰与学习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紧密结合起来,学习他们的诗歌精神与社会价值,进一步弘扬中华诗词文化,培育新时代诗词创作新风尚,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责任感。
(二)高度重视学习成效
各级诗词组织要通过专题研讨、创作座谈、作品品鉴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全体会员要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诗词曲联等形式来讴歌胡少杰精神,抒发学习胡少杰心得,记录我们身边的胡少杰现象。
(三)制定贯彻落实办法
各单位要结合省协会通知要求和中华诗词学会相关文件及报道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将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抓好抓实。使全省诗友做到见贤思齐,努力做好诗词各项工作,创作更多诗词精品,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努力,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共同推动河北诗词事业迈向新高峰而努力。
三、参考资料
胡少杰相关资料详见中华诗词学会公众号《中华诗词学会授予胡少杰“感动社会诗人”荣誉称号》《“感动社会诗人”胡少杰诗词人生座谈会在陕西榆林召开》《周文彰:
“感动社会诗人”胡少杰诗词人生及其价值》等报道,以及胡少杰、姜星雨著《最向东坡最好春》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