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千秋 诗心一寸
——曹英博诗词研讨会在京举行
2026年9月22日,为推动旧体诗的发展由《诗刊》社主办的“文脉千秋 诗心一寸——曹英博诗词研讨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来自诗词界、法律界、学术界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曹英博诗词创作的特色、成就与当代价值展开深入研讨,在切磋琢磨中推动当代旧体诗词创作与研究走向更精深处。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中国作家协会第八、九届诗歌委员会副主任李文朝,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沈厚铎,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导陈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陈传席,上海大学教授、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曹辛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晓川,中华诗词学会原副会长李福祥、中华诗词学会秘书长杭中华,北京通州文联主席朱蕾,《中华辞赋》杂志社执行总编江岚,以及韩倚云、李建春、薛玉仁、毛士敏、殷鑫、陈姝棠、陈明利、刘琴宜等专家学者与会。《诗刊》社主编李少君以书面形式发言,由《诗刊》社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丁鹏代读。会议由《诗刊》社中国诗歌网诗词编辑部主任邢建建主持。
曹英博,江苏徐州人,江苏青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辩护律师。她同时担任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徐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州市律师行业妇联主席、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讲师,并在诗词领域担任中华诗词学会理事、中华诗词学会法律顾问、中华诗词学会法律界诗词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诗词》杂志法律顾问、《中华词赋》杂志副理事长等职。其个人诗集《观远山》《落尽闲花不见人》被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中华诗词博物馆收藏。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周文彰评价其作品:“用感情创作诗词,一座山、一片水、一棵树,都能引起感情奔涌,凝结为诗;行文流畅,少用常见的意象,体现了精心的构思,且能将律师生活的感悟与诗词相结合。”
研讨环节,与会嘉宾依次发言,从不同角度解读曹英博诗词的艺术风貌与精神内核。
江必新以“法铸风骨 诗润初心”为题,指出曹英博以律师之身耕诗意,以文人之心守公正,走出了文理相通、刚柔相济的创作之路。他认为其作品体现了“法为骨、诗为魂、善为本”的底色,法律的内核是求真守正,诗词的初心是向善抒怀,二者同源共生。
李少君表示,曹英博“律师诗人”的双重身份构成了一个极具张力的文化现象。法庭之上,她唇枪舌剑;书桌之前,她笔落生花。律师职业本质上是孤独的,而孤独不是缺憾,是一种珍贵的专注状态。正是这种孤独,让她在法理的严谨与诗意的浪漫之间找到自然而然的统一。
樊崇义见证了曹英博不断成长。他说,她的诗词能触动人心;办案细致入微,重视证据,工作严谨。她力求让当事人认可、获得社会正面评价,多次受到表彰,是律师中的榜样。法律和诗词在她身上融为一体:严谨办案之中保有诗意,满怀诗意却始终坚守正义。
李文朝以“法律人与格律诗的和谐交融”为题,提出“人性的立体与诗情的多元”这一诗学观点,认为曹英博在法律界与格律诗词界取得双丰收,正是法律人与格律诗人性立体、诗情多元的和谐交融。他肯定其小令深得宋词神韵,同时建议作为法律界诗词方阵的领军人才,进一步向社会生活纵深开掘。
林峰以“典雅意韵之诗中绽放”为题,认为曹英博咏物之作深得“不离不即”之旨,以草木为载体、风月为底色,守格律而不拘才情,师古意而自具心魂,展现出典雅穿越岁月的力量。
沈厚铎以“从沈家本到泽生:法律与诗歌的百年对话”为题,梳理了沈家本以诗书史、以法救国的精神历程,认为曹英博是法与诗共生脉络的当代延续者。他指出,法律是行为的绳墨,诗词是心灵的律令,法律人与诗人同样在规则中寻求自由,在理性中守护温情。
陈均以“幽微见心,破格生韵”概括曹英博诗词特质,认为其心细于捕捉槐蕊轻烟、桂香清寂,胆大于“开若痴狂死亦休”之破格用词,以真切生命体验让古典词体承载现代心境,柔婉中暗藏刚健。
赵晓耕以“诗言志,诗留白,诗真情;不尚法,法从水,法与情”点明诗法关系。他认为,诗贵在言志、留白与真情,法律则不尚空言,当如水一般因势利导、润泽人心;法与情并非截然对立,而可在规则与温度之间相融相通。
陈传席说,曹英博写词是有天赋的。在天赋的驱使下,她读了一些传统诗词,掌握了传统诗词的语言特点和意境特色。她有鲜明的个性,因而也有独特的理解能力;因为个性鲜明,她的诗词特色也鲜明。也正因如此,她的诗词才能引起大家注意和赞赏。
曹辛华以《喝火令》词评曹英博作品,认为其词风灵巧、远深、柔雅,重感官体验与意象运用,词心细腻,长于通感,尊重词律而有意识避开固化意象,具有入世理性与出世清旷的张力。
叶晓川说曹英博践行“律师诗人”,恰是中国传统“情理法”相融精神的当代写照。她用诗词熔化法律人的“工具化”,这份人文自觉,正是当代法律界稀缺的品质。
李福祥认为,曹英博诗词笔含热忱,境出新意,温婉灵动而风骨自成,词采清丽而意蕴绵长;其创作诗词并茂、诸体兼备,师古出新、文脉赓续,婉约为形、风骨为魂。
杭中华以“诗存温婉风骨 笃行赓续文光”为题,指出曹英博诗词温婉澄澈、寄意深远,哀而不伤、幽而不郁;其创作功底扎实,获诗坛学界广泛认可,并积极深耕诗教传播与公益实践,以法律专长护航中华诗词美育大赛,体现知行合一、文理兼修的担当。
朱蕾认为,曹英博兼具刑事辩护律师与旧体诗词创作者的双重身份,理性职业底色与浪漫文学心性形成奇妙互补。其词深得唐宋小令神韵,清空婉约,意蕴幽缈,启示当代旧体诗词不仅要严守格律,更要“今人写心”。
江岚以“浅论曹英博词作唯美而感伤的梦幻气质”为题,分析其词以花、月、水、风为核心意象,形成唯美为表、感伤为底、梦幻为魂的独特词风,显示出晏几道、秦观、纳兰性德等婉约词人的影响,又融入现代人的敏感与自省。
韩倚云以“空灵意境,诗画天成”为题,称赞其作品诗、书、画一体,意境空灵而自然天成,以花木为谱、节候为经、工笔为骨、性情为魂,语言婉转而富有音乐性,用典无痕,兼有个人哲思。
李建春概括曹英博诗词的三重审美特质:立意内核上,咏物重于神,理性与感性相融;审美空间上,造境涉于幻,梦境与现实互映;语言技法上,遣词富于韵,复字与回环巧运。
薛玉仁对曹英博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辩护态度,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徐州律师的专业水准与担当。在法理严谨与诗意浪漫之间走出了一条文理相通、刚柔相济的独特道路,展现了当代法律人的文化担当与艺术才情。
毛士敏说,曹英博的诗词寄情徐州的山水,也寄情孤独的美。她以词为舟,完成生命的修炼,品人间酸甜苦辣,于柔软处见刚强,整体气质优雅而清冷。
殷鑫以“黯然销魂,别而已矣”为题,从感时叹逝、花月相融、以无写有等角度分析其诗词中的时间感、离别情与含蓄之美。
陈姝棠认为,曹英博以古典意象书写当代情志,用真诚生命体验激活“明月”“桂花”等沉睡的认知图式。其词不导向超脱与和解,而以“未闭合”的情感结构精准写照当代人的精神困境,是“以古典之意象书写当代之情志”的最佳实践。
最后,曹英博致答谢词。她感谢江必新、樊崇义等法律界前辈的指引,感谢《诗刊》社和李少君的鼓励,感谢家乡徐州的滋养。她表示,法律语言以确定性为最高美德,诗歌语言以可能性为生命,二者表面相反,但在最深处相通:法律要求对事实忠诚、对人的命运负责,诗歌则要求尊重每一个陪你度过美好孤独的不可替代的字。中华文脉三千年不断,是每一代人都在用生命经验重新激活古老的文字。她愿在法律的严谨持重与诗词的温润诗意之间,寻得属于自己的平衡,以一寸诗心温柔以待世间万物。温柔以待自己。
转自《中国诗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