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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诗词学会第二届“长安诗人”评选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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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诗词学会第二届“长安诗人”评选工作启动




  近日,陕西省诗词学会第二届“长安诗人”评选工作拉开帷幕,印发了《关于启动第二届“长安诗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在诗词造诣精湛、创作成就突出、已产生广泛影响的当代诗人中评选出30名左右“长安诗人”荣誉称号。
  “长安诗人”是陕西省诗词学会设立的一项高规格荣誉称号,“长安诗人”所涉及的诗体包括古体诗、近体诗、词、散曲、新诗(本次评选新诗暂不纳入),面向海内外汉语诗词写作者颁授,每三年评选、颁授一次。自从 2018 年推出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成为受到各地诗人广泛关注、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诗词荣誉事项。“长安诗人”评选工作由专门设立的组织委员会主持,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陕西省诗词学会审核并颁发荣誉证书。评定委员会由聘请的具有全国或地区性影响的九名诗人、诗词研究专家组成,严格按照作品质量进行评选。
  本届“长安诗人”评选活动主要由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评选发布、颁授证书等环节组成。通过弘扬和鼓励近年来在中华诗词创作中推出优秀作品,取得突出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诗人,进一步激励广大诗人见贤思齐,创作固本开新的诗词精品,更好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为推动中华诗词事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陕西省诗词学会学术部供稿)

学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316号省级机关干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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