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诗坛讯息列表
新疆诗词学会领导赴克拉玛依市授牌克拉玛依荣获自治区级中华诗词之市称号

发布时间:        阅读:次      
分享到:

新疆诗词学会领导赴克拉玛依市授牌克拉玛依荣获自治区级中华诗词之市称号

在习近平总书记“两个结合”重要思想指引下,在自治区全面推进文 化 润 疆工程 的 大 背 景 下 ,在克拉玛依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克拉玛依市荣获自治区级中华诗词之市荣誉称号,同时授予乌尔禾区为中华诗词之区,市高级中学等3所学校为中华诗教示范学校,市广播电视台等3个单位为中华诗教示范单位。

2023年10月9日,中华诗词学会顾问、新疆诗词学会会长星汉代表新疆诗词学会致辞。克拉玛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阿合买提.巴拉提代表克拉玛依市委政府致辞。新疆诗词学会副会长李新平、戴步新参加了授牌仪式。

克拉玛依是新疆首个荣获中华诗词之市的城市,星汉会长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诗词学会表示热烈的祝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对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做了深刻阐释。传承发展包括诗词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贯彻党中央文化自信战略和文化润疆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  业、生态良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重要工作。星汉会长最后说:希望克拉玛依市再接再厉,扎实推进,为传承弘扬中华文化,普及推广中华诗词,深入推进中华诗教,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华诗词之市,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新的贡献。

授牌仪式上还表演了汉风巜笑东风》等舞蹈节目。

学会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编:100007邮箱:1015857519@qq.com联系电话:

京ICP备19044437号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337号

技术支持: 江苏书妙翰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诗词云

中华诗词学会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