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工作(定州)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确定的“向前推、回头看、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推动诗教工作在新形势下从传统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转变,根据《“十四五”时期中华诗词发展规划》中关于提高诗教质量的要求,结合当前诗教工作实际,经中华诗词学会驻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中华诗词“七进”家庭实施意见》印发,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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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工作(定州)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确定的“向前推、回头看、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推动诗教工作在新形势下从传统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转变。
(一)坚持发现和扶植相结合。
在中华诗词学会和各省级诗词组织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各地党委、政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性,发现、挖掘、培养有基础的家庭,开展诗教“七进”活动。
(二)坚持传承和创新相统一。
重视学习传承中华诗词的优秀家庭。推动中华诗词文化形成培育国民素质的细胞,从家庭开始,不断丰富中华诗词经典的内容和传播方式。
(三)坚持挖潜和推进相融合。
在中华诗教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的“六进”单位中发现优秀诗词传承家庭。
(四)坚持普及和传播相配套。
发现典型后,注意在周围社区街道做好宣传工作。使得更多的家庭参与进来。
在城市、农村,开展中华诗词之家建设活动,达到下列标准,可以认定。
(一)家庭诗词活动有传有承不中断。
家庭诗词话动开展有两年以上,并有相关建设资料。
(二)家庭成员中有3人以上为省级(含省级)以上。
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并积极参加所在地诗词组织的活动。
(三)家庭成员有个人诗词集或合集。
家庭成员有诗词作品在县、市以及省级诗词刋物上发表。
(四)家庭有书香气息浓烈、诗词氛围典雅的优良环境。
有一定数量的诗词刋物和书籍。有创作和开展诗词研讨等话动的场所。
(五)坚持实事求是,重视软实力,兼顾硬件建设。
重在创建效果,反对形式主义。